新华社香港10月17日电(记者 苏万明)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17日经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国旗法的决定、关于修改国徽法的决定。香港特区政府17日表示将修订香港特区《国旗及国徽条例》。
国旗法及国徽法已于1997年7月1日纳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,并通过制定《国旗及国徽条例》,以本地立法方式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。随着国旗法及国徽法的修订,特区政府表示也将对《国旗及国徽条例》作出适当的修订,以实施适用于香港特区的规定,履行特区政府的宪制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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